動物會自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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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odo

利維坦按:

維基上對於“自殺”的定義是:“ 意圖 導致自我軀體死亡的 主動 行為。”這就意味著,當我們觀察動物是否存在自殺行為的時候,就必須納入“自我意識”來考量:具備自我意識的動物不僅能夠感知到痛苦、悲傷,還需要明白死亡對其意味著什麼。雖然我們看到待宰的牛羊留下眼淚,大象、海豚圍繞著死去的同伴長久不離去等很多與人類極為類似的行為表徵,但我們的確無法確定這些動物與我們對待死亡的態度在何種程度上是相同的。

這讓我想起一度盛傳的旅鼠成群結隊“自殺”的說法。不過很遺憾,這種後來被命名為旅鼠效應(Lemmings Effect)的現象,並不能證明就是自殺行為。

(www.smithsonianmag.com/smart-news/lemmings-do-not-explode-or-throw-themselves-cliffs-180953475/)

那麼,動物的那些自殘行為(Self Injurious Behavior)呢?比如貓狗的過度舔舐,一些鳥類啄光自己的羽毛,這些行為可能和疾病、環境壓力有關,但我們仍舊無法知道確切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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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4月,裡克·奧巴瑞(Ric O’Barry)來到邁阿密水族館,看望一隻名叫凱西(Kathy)的海豚。這隻海豚是他從野外捕獲並訓練出來的,之後在電視節目《海豚寶貝》(Flipper)中當了三年的主角。

當時她已經“退休”,奧巴瑞回憶說她看起來心情很低落。凱西獨自生活在一個混凝土水池裡,但海豚是一種社會性很強的動物,這對她來說不是什麼好事。 奧巴瑞說,這位從前的海豚表演明星遊進他的懷裡,然後沉到水池底部,拒絕浮出水面。她淹死了自己。

海豚凱西與 裡克·奧巴瑞。© IAI TV

這個故事很讓人動容,它反映了海豚和其他高智商動物在被圈養之後遭遇的悲慘困境,引發了人們的共鳴。正如奧巴瑞所說,凱西的死促使他採取行動,此後他一直致力於保護海洋哺乳動物。他最著名的事蹟是在2009年拍攝了紀錄片《海豚灣》(The Cove),揭露了在日本太地町,當地人每年捕殺約2000只海豚的事件。

動物自殺是真的嗎?動物真的會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嗎?

何為自殺?

自殺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我們還未完全理解為什麼人類會自殺。人類自殺的誘因尚不明確,在美國精神醫學學會(APA)出版的《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中, 自殺行為障礙被列為一種“ 需進一步研究的障礙 ”。甚至是構成人類自殺的決定因素也值得討論——這既是生物學和心理學的問題,也是哲學和語義學的問題。

(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7891495/)

比如,神風特攻隊的飛行員和“自殺式襲擊者”真的是自殺嗎?通常來說,他們沒有表現出自殺者的精神病理特徵,其動機更多是出於政治或宗教因素,而不是真的死亡願望。 自殺是主動的選擇,還是一種病理狀態導致的結果? 如果我們要研究動物的自殺,這點很關鍵,因為動物的選擇能力和人不同,人具有綜合分析過去、現在和未來的獨特能力,而動物則不然。

(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267802/)

© Amnesty PLUS

自殺與重度精神疾病(SMI)有關,有假說認為自殺傾向可能具有遺傳性,還有一些存在爭議性的說法認為抗抑鬱藥物可能增加年輕人的自殺風險, 這些都表明,自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不是一種選擇——如果我們認為選擇是在穩定心理狀態下做出的理智決定。 如果這樣的話,人們在面對絕症時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這可以說是一個理性選擇——是否應該被稱為“自殺”?自殺到底該如何定義?

(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6918821/)

(www.ncbi.nlm.nih.gov/books/NBK107191/)

(www.frontiersin.org/articles/10.3389/fpsyt.2019.00294/full)

澳大利亞弗林德斯灣(Flinders Bay)擱淺的鯨魚。© The Conversation

雖然人類對動物意識瞭解得越來越多,但某些動物不僅能感知痛苦,而且能認知死亡的概念,並能自己計劃死亡的說法是否有足夠的依據?誠然,我們所知道的是,動物擁有不同程度的自我意識,會經歷抑鬱、焦慮和其他心理疾病,有自毀的能力,對死亡有一定概念,至少在同類死亡時會表現出悲傷,並且在某些情況下能夠為未來做打算。

(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65114159_Self-awareness_in_animals)

(link.springer.com/content/pdf/10.1007/s10670-019-00187-2.pdf)

動物異人論

儘管如此,有批評者認為,動物能夠自殺這一觀點是一種 擬人論(anthromorphism) ——將人類的特徵賦予非人物體身上。 海豚看起來沮喪,不浮出水面呼吸,這些並不意味著它選擇了自殺。 《自殺的進化》( The Evolution of Suicide )一書的作者、持懷疑論的C.A. 索珀(C.A. Soper)認為, 像凱西之死這樣的例子“ 更多地體現了觀察者的想法,而非被觀察者 ”。

(www.frontiersin.org/articles/10.3389/fpsyg.2018.02136/full)

那些支援動物自殺可能性的人——其中大多數很快表示他們並不完全確信——稱以上的說法為“動物異人論(anthropo-denial)”。換句話說, 他們認為,僅通過初步觀察就否定動物會以人獨有的方式思考和行動的可能性過於草率。 相反,他們堅持認為應該審視這些能力的大小。雖然動物表現悲傷、抑鬱、快樂或憤怒的方式可能和人類不同,但這並不意味著表達情緒的能力不存在。他們堅持認為自殺行為也同樣如此。

舊金山州立大學(San Francisco State University)哲學教授大衛·佩尼亞-古茲曼(David Peña-Guzman)表示:“我們需要學會接受這一點——對任何一種方式都不輕易下定論,並採取一種我稱之為‘認識謙卑’的態度。”2017年,他在雜誌《動物感知》(Animal Sentience)上發表了一篇相關主題的文章,引發了該領域其他專家的各種迴應,有的支援,有的反對。佩尼亞-古茲曼在2018年又撰寫了一篇文章以迴應批評者。

(www.wellbeingintlstudiesrepository.org/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201&context=animsent)

他回憶道:“有趣的是,批評者們意識到他們實際上也無法相互認同。”確實,這個問題非常複雜,正面證據主要是單一的觀察和推斷,而不是經驗證據。相應的解讀也各不相同。

黑猩猩弗林特(左)和它的母親弗洛,以及古道爾在一起。© Flickr

簡·古道爾(Jane Goodall)回憶了她的一個研究物件——黑猩猩弗林特(Flint)的死亡故事。在它的母親弗洛(Flo)死於坦尚尼亞貢貝國家公園後,弗林特似乎失去了生存意志,一個月後也離開了人世。類似的情況還發生在狗和大象身上。這些觀察結果十分驚人,但這些案例是否符合描述人類死亡所用的自殺語義?通常情況下我們認為自殺是有某種意圖的,即便是受害者處於極端脅迫或精神不穩定的狀態下。 我們無法證明弗林特是故意讓自己捱餓的——我們無從知曉。

Poco是一隻生活在肯亞“甜水黑猩猩保護區”(Sweetwaters Chimpanzee Sanctuary)的黑猩猩,在獲救前,他曾被囚禁在籠子裡近十年。他的症狀被認為符合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的標準。© ResearchGate

佩尼亞-古茲曼文章的迴應者之一瑞恩·赫迪格(Ryan Hediger)表示:“我認為這有點像暗物質,我們沒有足夠多的觀察,因此無法真正解釋原因。” 瑞恩·赫迪格在肯特州立大學(Kent State University)研究動物實驗並教授英語。

一些體型小巧的螞蟻,比如編織蟻(Weaver ant),可以通過爆炸釋放出致命的黃色液體,以殺死更大的捕食者。© Alexey Kopchinskiy

值得注意的是,動物界裡的一些自毀行為,幾乎可以肯定不是任何意義上的自殺。 螞蟻和蚜蟲在捕食者靠近時會爆炸,從而保護它們的同類。 某些種類的蜜蜂在被寄生蠅寄生後會離開巢穴,以避免危及蜂群。雖然對於無脊椎動物感知能力的研究表明,昆蟲可以感覺到疼痛,等等,但這些行為幾乎是出於本能的,而非由個體選擇決定。同樣,旅鼠從懸崖上跳下自殺的行為更像是種族數量過剩的意外結果,而不是個體有意識地跳入深淵。

(doi.org/10.3897/zookeys.751.22661)

(www.wellbeingintlstudiesrepository.org/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527&context=animsent)

故意與否

其他的一些例子則更加難以解釋。

著名野外生物學家喬治·夏勒(George Schaller)講述了這麼一個例子: 一頭水牛在被獅子咬傷後逃回了牛群,但接著,不可思議的事情出現了,它不知何故離開了牛群的保護,寧可讓獅子飽餐一頓。 它是因為知道自己的傷無可挽救而故意讓捕食者結束自己的生命嗎?或者它是出於別的什麼動機,比如精神錯亂,或者是想引開捕食者以保護它的群體?

一頭剛從非法熊膽工廠解救出來的亞洲黑熊。© Hoang Dinh Nam

涉及動物自殺的文字中提到的另一個例子,其解釋也同樣主觀。芭芭拉·金(Barbara King)在她2013年出版的《動物如何感知悲傷》( How Animals Grieve )一書中,講述了一隻熊媽媽和她的幼崽被榨取膽汁的故事。取熊膽汁的行為主要出現在亞洲國家,人們認為膽汁具有藥用價值。在取膽汁時,要將導管插入熊的身體內,過程極其殘忍。 據推測,母熊掙脫了束縛,悶死了自己的孩子,然後一頭撞到牆上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隻動物為了逃避悲慘的命運,故意殺死孩子,然後又了結了自己,這似乎令人難以置信。更有可能的解釋是,由於受到殘酷的折磨,母熊驚慌失措,或被逼發瘋。

以上例子說明了評估動物自殺可能性面臨的主要挑戰。 動物必須要有自我意識,理解死亡的真正含義,並且能夠執行一系列它知道會導致自己死亡的行為,如此才可稱為自殺。 有一些跡象可以證實前兩種能力,但最後一種能力難以辨別。 海豚和一些靈長類動物會為死去的同伴哀悼,但這並不足以證明它們實際上理解並能促成自我死亡。

(www.smithsonianmag.com/smart-news/study-suggests-dolphins-and-some-whales-grieve-their-dead-180969414/)

一頭條紋原海豚在柯林斯灣(Gulf of Corinth)似乎在悼念它的同類。© Silvia Bonizzoni/Dolphin Biology and Conservation

即便假設奧巴瑞和古道爾等人做出的判斷是正確的,即他們的研究物件知道自己在結束自己的生命,仍然存在定義的問題—— 像停止進食或者呼吸這樣的行為,雖然可以被認為是自毀,但真的可以被認為是自殺嗎?

佩尼亞-古茲曼認為,這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看作自殺。 “在人類心理學文獻中有一個問題: 自殺是隻限於主動的自毀,還是也包括被動的自殺? 我更傾向於寬泛的定義,它可以解釋弗林特這樣的情況。”

而索珀則反駁道:“很多關於動物‘自殺’的困惑都源於無效的定義。 那些認為非人類的生物會‘自殺’或者可能‘自殺’的人,都基於一個非常寬泛的‘自殺’定義,他們認為任何有爭議的自我傷害行為都可以被看作‘自殺’。

西悉尼大學(Western Sydney University)動物和環境倫理研究專家約翰·哈德利(John Hadley)補充道:“ (傳統意義上) 自殺的定義相對來說沒有太多爭議,即在某種反思性判斷後,認為不值得再活下去,然後故意結束生命的行為。在考慮動物是否會自殺時,如果我們用這種直接的方式來定義,並作為一種基於現有證據的描述性或科學事實,我認為我們必須說不。”

其他質疑動物自殺可能性的人指出,青春期前兒童和有發育障礙的兒童很少出現自殺。 而即便是最聰明的動物,其智力也無法超過一個青少年。 這就引發了一個問題:動物是否有能力故意構思自殺——更不用說執行自殺了。

(www.proquest.com/openview/b3c5f1b1e99aee4d4a0020e49743e8ba/1?pq-origsite=gscholar&cbl=18750&diss=y)

(cdn.doctorsonly.co.il/2011/12/2006_4_5.pdf)

索珀說:“如果蹣跚學步的人類都無法理解這個想法,那麼智力稍遜一籌的動物可能也無法理解。”

我們可以想象到的是,動物是否會自殺可以通過實驗驗證。但這種做法有悖倫理。故意把動物逼到它可能會尋死的狀態觸及了動物實驗的底線。當然,這不是說人們不會嘗試這麼做。

(www.wellbeingintlstudiesrepository.org/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286&context=animsent)

與此同時,我們不得不思考一系列基本上無法回答的問題。直接承認或者否認動物自殺的可能性,是否來得更簡單?這一問題幾乎無法作答。但考慮到近幾十年來在動物意識領域裡的驚人發現,更一步的見解肯定會出現。

文/ Richard Pallardy

譯/ Rachel

校對/Yord

原文/www.discovermagazine.com/planet-earth/do-animals-commit-suicide

本文基於創作共享協議(BY-NC),由 Rachel 在利維坦釋出

文章僅為作者觀點,未必代表利維坦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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