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和越南,營商環境孰優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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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磊/文今年7月18日,虎嗅網文章稱,最近一段時間,印度政府機關對很多中資企業進行頻繁的稅務檢查,並進行高額罰款,讓這些企業苦不堪言。另外,簽證困難、被迫進行本地採購導致生產成本上升、本地員工效率低下、房租上漲、外商投資審查收緊等因素也讓中國企業在印度的投資和運營雪上加霜。不少中國企業已經對印度失去投資信心。2021年中國企業對印度非金融類直接投資同比下降近七成。

據中國貿促會於2022年3月31日釋出的《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現狀及意向調查報告(2021年版)》顯示,32.8%的中國企業在對外投資及生產經營過程中遭遇過合規問題。其中,市場準入限制、勞工權利保護、稅務審查、環境保護、外匯管制是五類最常見的合規問題。

上述案例和資料說明,目的地國家的投資環境,尤其是法制環境,對出海投資的成敗起到決定性的影響。泰國和越南是近年中國企業出海投資的兩大熱門目的地。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它們的投資法制環境進行一番分析和比較,給有意出海投資的中國企業家提供參考。

經濟發展和投資概況

泰國和越南是中國在東盟的重要經濟夥伴,經濟發展的相關性很強,但有各有特點。

從經濟增速看,2010年至2021年間,越南的GDP增長基本處於上升趨勢,從2010年的6.42%提高到2019年的7.02%,2018年更首次超越了中國,2018、2019、2020三年連續高於中國。受國內政治動盪的影響,泰國經濟在過去十年呈現較大的波動,2010年的GDP增速高達7.51%,2011年跌至0.84%,2012年恢復至7.24%,此後兩年又大幅下跌,2014年僅為0.98%。此後幾年泰國經濟開始回升,但增速始終低於越南和中國。

在GDP總量上,中國最大,泰國次之,約為中國的3%,而越南最小,大概相當於泰國的70%。

泰國、越南都是中國在東盟的主要投資目的地,中國對這兩國的投資都在持續快速地增長,而且兩國的發展趨勢和總量基本一致。據國家統計局的最新資料(截至2020年),中國對泰國的直接投資額流量從2.3億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18.8億美元,累計增長了818%;中國對越南的直接投資額流量從1.9億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18.76億美元,累計增長了991%。

2020年,中國是泰國的第二大投資來源國、越南的第七大投資來源國。 2022年上半年,中國是泰國第三大投資來源國和越南第四大投資來源國。

值得指出的是,新加坡也是泰國和越南的前十大投資來源國之一,而有不少中國投資者是通過新加坡投資泰國和越南的,例如易德龍(603380)於2022年8月17日公告通過設立新加坡EAH Singapore Pte Ltd.再投資設立越南公司。因此新加坡的投資金額實際包含了不少中國資本。所以,按國別進行統計實際低估了中國對泰國和越南的投資規模。

泰國與越南的外商直接投資的相似點在於兩國的製造業和房地產都是吸引外商投資的大頭。截至2021年底,製造業外商投資在泰國、越南的比重分別為46%和59%,房地產業分別佔17%和15%。

顯著的不同之處在於,外資在泰國的金融保險業、批發零售業的投資比重更大,分別達20%和8%,而在越南幾乎可忽略不計。這一現象反映了泰國的經濟發展程度更高,國內消費市場更發達。

越南電力供應主要靠煤電,而越南的動力煤又有近半數依賴進口。工業的快速擴張加大對電力的需求,而煤電的裝機功率跟不上需求的增長。越南最大的國有電力公司越南電力預測,2021至2030年間,整個電力系統將供不應求。在此情形下,越南政府急需電力行業的投資,外資企業也在加大對其能源領域的投資,目前外商在越南的投資近10%流向能源生產行業。

中國對這兩國的投資行業分佈與上述統計結果較接近。根據中國商務部的統計,中國在東盟的製造業投資主要集中在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批發和零售業投資主要分佈在泰國、新加坡、馬來西亞,金融業投資主要分佈在新加坡、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等。

中國產品出口的中間站

製造業是中資在泰國和越南投資的重點方向。業界普遍認為,中國企業到泰國和越南投資製造業,主要目的是為了向美歐市場出口。那麼事實究竟如何?貨物貿易的資料可供參考。

中國是泰國和越南的第一大貿易伙伴。2010至2021年,中國對泰國的出口額從197億美元增長到694億美元,累計增長137%;對越南的出口額從231億美元增長到1379億美元,累計增長121%。自2010年起,中國對越南的出口額就超過了泰國,到了2021年中國對越南的出口幾乎是泰國的兩倍,越南從中國的進口額超過了當年越南GDP(3626億美元)的三分之一。

泰國和越南的經濟體量是無法完全消化這麼大的進口量。那麼,中國對越南、泰國的大量出口,最終去向何方?

我們來看看三國對美國出口的情況。

根據聯合國貿易資料庫(COMTRADE)的統計,受特朗普加徵關稅和新冠疫情的影響,中國對美國的出口在2019和2020年出現斷崖式下跌,從2018年的超過5600億美元減少至2020年的不足4600億美元,在2021年又巨幅反彈至略高於5400億美元。可以看到,這幾年中國對美國商品出口的波動性明顯加劇。反觀泰國和越南,它們對美國出口的規模雖遠不及中國,但均保持穩定的增長,2019年起更出現加速增長態勢。2021年,泰國和越南對美國貨物出口總額分別為約500億美元和約1100億美元,分別較2012年增長了85%和450%。

再來看看出口歐盟的情況。剔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最嚴重的2020年,三國對歐盟的商品出口近十年都處於上升通道,其中中國的增幅最大,從2012年的約3700億美元增長到2021年的約5600億美元;越南的增長最為穩定,2018至2021年基本保持在450億美元的水平;泰國的出口量最少,近五年在260億美元附近波動。

對比美、歐兩個出口市場,我們可以推定,如果說泰國、越南對美、歐的出口是對中國出口的替代,那麼泰國、越南在美國市場對中國的替代作用大於在歐盟市場的替代作用,或者說,中國商品通過泰、越轉出口美國的規模要大於轉出口歐盟的規模。下面我們通過出口商品的構成來進一步尋找答案。

我們來看看中、泰、越三國的出口商品種類。

根據COMTRADE的統計,中國對美、泰、越的出口商品構成和泰、越對美的出口商品構成有很多交叉與重疊。例如,電子裝置、機械是中國2021年出口美國最多的商品,也是中國出口泰國和越南最多的商品,又是泰國和越南出口美國的大頭,中國通過泰國、越南轉口向美國出口這些商品的可能性很大。

又比如,傢俱、燈箱、預製建築是中國出口美國的第四大商品,是越南出口美國的第二大商品,中國的相關產能轉移到越南可能是造成這種局面的一個主要原因。

中國還可以向泰國和越南出口原材料或中間品,由泰國和越南做成最終產品後再出口美國。例如,中國向泰國出口的鋼鐵可用於製造出口美國的汽車;中國向越南出口的針織或鉤織面料,可能成為輸美服裝的原材料。

總之,泰國和越南已經成為中國一些輸美產品的中轉地或生產地,構成中國對美國供應鏈的重要組成部分。從A股上市公司投資泰國或越南的案例看,大部分公司也都將“規避美國貿易措施”列為產能轉移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金固股份(002488)於2012年公告在泰國投資建設鋼製車輪生產專案時,即將規避美國對中國鋼製輪轂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明示為主要原因;春光科技(603657)在2021年3月完成的關於增資越南子公司CGH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提到“中美經貿摩擦對中越經貿關係也產生一定影響,許多中國國內對美國出口的企業為規避高額關稅紛紛來越南投資建廠或增加投資。”

那麼,泰國和越南憑什麼成為中國產品的中轉地或生產地呢?

投資法制環境比較

自貿協定

自由貿易協定的多少體現了一國的對外貿易自由度和便利度,對進出口企業的成本和收益有重大影響,因此是吸引製造業投資的一個重要的因素。

越南目前東盟國家裡面簽訂自貿協定最多的國家,共簽訂並生效了16個自貿協定,包括與美國、歐盟和脫歐後的英國的自貿協定。在自貿協定的促進下。越南的進出口總額從2007年的1113億美元,增長到2019年的5172.6億美元,增長了五倍。

泰國目前已簽訂並生效的自貿協定有14個,正在談判的有8個(包括與美國、歐盟的協定)。2021年,泰國的自貿協定優惠利用率達到78.2%,受惠出口額達763億美元,創六年新高。

泰國還是美國普惠制(GSP)的最大受惠國。2020年,泰國按照普惠制待遇向美國免稅出口商品達38億美元。

除了免稅待遇,我們還要關注免稅待遇適用的原產地規則。美國的進口原產地規則要求進口產品在出口國產生的價值不低於35%,泰國、越南對美國的出口都適用這一比例。而越南-歐盟自貿協定規定,來自越南的產品所含的非越南產材料的價值不應超過產品出廠價的10%或者重量不超過產品總重的10%。

因此,現實中,並不是自貿協定締約國的所有產品都能夠享受關稅優惠的。根據WTO的統計,2019年,泰國對美國出口的非農產品,享受免稅待遇的貨值佔比78.7%,對歐盟出口的非農產品享受免稅待遇的貨值佔比47.6%;越南對美國出口的非農產品,享受免稅待遇的貨值佔比51.7%,對歐盟出口的非農產品享受免稅待遇的貨值佔比71%。同期,泰國出口的非農產品,在美國適用的平均稅率是2.1%,在歐盟適用的平均稅率是2.7%;越南出口的非農產品,在美國適用的平均稅率是6.5%,在歐盟適用的平均稅率是4.0%。可以看出,泰國出口美國,享受的稅收優惠似乎更明顯;而越南出口歐盟,享受的稅收優惠更多。

根據上述原產地規則,將原材料或半成品在泰國或越南進行簡單加工或組裝再出口美歐是不能享受關稅優惠待遇的,需要在出口國有實質性的生產。要開展實質性生產,外資准入是第一道門檻。

外資准入制度

泰國的對外開放較早,外資准入制度較越南略為寬鬆。

1999年生效的泰國《外商經營法》就開始實行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制度,此後還先後三次對限制外商投資的行業進行削減,降低外商投資的門檻。另外,泰國實行“先照後證”制度,無論任何行業的外資企業,都可以先註冊公司,再按需要申請相關行業的經營許可。在出資方面,泰國實行“授權資本制”,企業可以在三年內按照運營資本的需要分期繳納註冊資本。最後,泰國的外資准入管理集中由商務部下屬商業發展局負責,公司註冊、限制類行業的經營許可申請都由這個部門受理,辦事流程比較一致和透明。

越南直到2020年的新版《投資法》頒佈才開始實行“負面清單”制度,但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資的行業數量仍然遠遠多於泰國。越南實行“先證後照”制度,外商投資企業必須先辦理專案批准,獲得投資政策批准書和投資註冊證書,才能辦理公司註冊。公司的註冊資本實行“實繳制”,必須在註冊後90天內繳足。越南的外資准入審批,根據投資規模和選址不同,由不同級別的部門負責,給投資者造成較大的不便。據越南《投資報》2021年12月27日報道,越南工商會的調查表明,行政手續審批不便仍然是越南企業生產經營的主要障礙。

投資優惠

東道國的稅收優惠是外國投資者最感興趣的因素之一。泰國和越南都通過優惠待遇吸引外商投資,這些措施都集中在稅收減免方面。

在泰國,投資促進優惠(俗稱“BOI”)是最主要的投資優惠措施。獲得BOI批准的投資專案,最長可享受“13免5減半”的企業所得稅(正常稅率為20%)減免待遇。其他稅收優惠還包括投資者分紅免徵預提稅,進口機器、原材料減免關稅,運輸、電力和用水成本雙倍抵減應稅所得,生產設施的建安成本按125%抵減應稅所得等。例如,通用股份(601500)於2019年4月收到BOI促進證書,獲准享受“8免3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在越南,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適用10%、15%或17%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率(正常稅率為20%)甚至享受最長“4免9減半”的企業所得稅減免待遇,用於研發、完成出口合同、生產軟體產品或形成固定資產的進口貨物也可免徵關稅。例如,龍磁科技(300835)2021年年報披露,越南龍磁公司從投資專案取得收入起,享受“4免9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然而,對投資者而言,相對於優惠稅率等“硬待遇”,非稅收優惠、受惠條件等“軟條件”是更能影響投資決策的因素,而兩國在這方面的差異更加明顯。

泰國提供更豐富的非稅收待遇,外資持股自由、土地所有權、外籍員工就業便利等尤其對外國投資者具有吸引力。而越南只提供土地租金減免的待遇。

在受惠條件上,對於可享受優惠待遇的行業,越南法律只列出了九大類57個小項,而泰國的投資促進委員每年會公佈新的投資指導目錄,其中列出超過300個可享受投資優惠的細分行業,並且還詳細說明審批的部門、流程、所需檔案和時限,而且申請過程可以全部使用英文。

對外國投資者來說,泰國的投資優惠更容易理解,申請起來也更方便。

在鼓勵投資的重點領域方面,兩國也出現方向性差異。今年8月初,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批准了幾項新的優惠行業,旨在吸引新技術應用方面的投資,這些新的優惠行業主要包括高精密機器、裝置和部件的製造和維修(8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增材製造(additive manufacturing)(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和採用微技術(microtechnology)的電子部件的生產(8年免徵企業所得稅)。而今年上半年,批發零售業首次超越加工製造業成為越南吸引外商投資專案數量最多的行業。

外匯管理

開展跨國投資和運營,匯率是不能忽視的因素。

泰國和越南都以美國為主要出口市場,本國貨幣兌美元的匯率因而至關重要。

從過去十年來看,美元兌泰銖的匯率波動明顯,三次觸及1:36.49的高點,又三次抵達或接近1:28.64的底部,波動幅度接近30%。美元兌越南盾的匯率相對穩定得多,基本處於明確的上升通道,從1:20790升至1:23673左右,升幅接近14%。這從一個方面解釋了過去十年越南對美國的出口總額遠高於泰國的原因。

為什麼兩國的匯率走勢差異這麼大?這與兩國不同的匯率管制手段相關。

泰國實行自由市場匯率制度,匯率由市場決定,泰銖也可在市場上自由兌換,央行只在貨幣市場出現劇烈動盪時才進行干預,因此泰銖匯率對各種影響因素十分敏感,同時也更直接地反映泰國的經濟和政治狀況。

越南實行外匯管制,越南盾與外幣不可自由兌換。2016年以前,越南實行固定匯率制。2016年年初,越南引入新的匯率管理機制,以越南央行每日公佈“中心匯率”取代長期實行的固定匯率機制,商業銀行在中心匯率基準上下浮動3%確定各自的匯率價格。越南央行還通過貨市政策(利率和信貸)、匯率政策、央行入市買賣外匯、視窗指導等多項政策措施穩定匯率。

最近四年,越南盾兌美元比價年均貶值1%至2%。嚴格的外匯管制制度維持了越南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促進了越南的出口增長,但同時也招致了美國的不滿,引起了針對越南貨幣操縱的301調查案。

土地制度

製造業需要使用土地。兩國的土地制度也差異很大。泰國傳統上是一個小農經濟國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了維護本國農民的利益,法律對外國人擁有土地的權利進行嚴格限制。一般情況下,外資持股超過49%的企業只能通過租賃獲得土地使用權,租賃期最長30年,可續租30年。符合一定條件的,如投資4000萬銖以上、獲得BOI優惠或者選址在IEAT工業區內,可以購買土地並永久擁有。

越南是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土地公有制,任何個人或機構都只能取得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這點與我國是一致的。外資企業獲得土地使用權的途經包括由政府劃撥、向政府租賃和向工業園區運營方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一般不超過50年,特殊專案不超過70年。

無論是土地所有權還是使用權,泰國和越南的工業用地價格都在持續上漲。今年一季度,越南胡志明市的工業用地平均租金就達到每平方米190美元(超過人民幣84萬元/畝,河內的租金大約在每平米180美元(超過人民幣80萬元/畝),附近較落後的義安省,租金大約在每平米60美元(約人民幣27萬元/畝)。

泰國的工業園區有近60%位於東部省份(EEC),包括春武裡、羅勇、北柳三個府。據成交案例反映,這三府工業用地的平均價格從2010年的約230萬銖/萊漲至目前的450萬銖/萊(約人民幣38萬元/畝),年均最大漲幅超過18%。而今年7月初,泰國財政廳宣佈上調全國土地評估價標準,平均上調8%,春武里府更上調近43%,這一評估標準將作為徵收土地交易稅費的基準。

作為對照,2022年6月,廣東、浙江、江蘇、安徽、江西的工業用地成交均價分別為73萬元/畝、36萬元/畝、26萬元/畝、9.6萬元/畝、8.8萬元/畝。泰國和越南的用地成本優勢已不明顯。

地價上漲也不完全是壞事。在泰國,在熱門園區購買土地,是一項不錯的投資。例如,今飛凱達(002863)在2018年收購了泰國沃森製造公司的股權。沃森製造當時唯一的資產是位於泰國羅勇工業園內的一塊約42萊(約100畝)的工業用地,是收購定價的最主要依據。這塊地於2013年購買,賬面值8858.42萬銖,2018年的收購評估值是15592.27萬銖,增值率達76%,平均每年增值15%。

勞動用工

製造業同樣需要大量勞動力。我們來看看哪個國家的勞動力更有優勢。

泰國和越南都有法定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水平依地區而不同。目前泰國的法定最低工資約合220至236美元/月,越南的法定最低工資約合140至202美元/月,泰國略高。

在工作時長方面,兩國均規定一般工種不超過8小時/日、48小時/周。對於危險工種,泰國規定每日工作不超過7小時,每週不超過42小時;越南則為6小時/日和36小時/周。

泰國勞動者每年享有不少於13天的法定假日,在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滿12個月後,每年還可享受至少六天的帶薪假期。越南每年有11天的法定假日,一般工種的職工每年可享受最少12天的帶薪假期。

兩國的加班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工作日加班、週末加班和法定假日或帶薪假期加班的工資標準分別為正常工資的1.5倍、兩倍和三倍。此外,越南還規定夜間加班有權獲得正常工資130%的加班工資。

離職補償方面,泰國的勞動者為同一僱主正常工作不少於120天的,在離職時有權獲得補償,補償標準為30天到400天工資,依連續僱用年限而定。越南法律規定,勞動者須為同一僱主正常工作不少於12個月才有權獲得離職補償,補償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半個月工資。

然而,除了工資待遇等用工成本外,投資者更應關注勞動生產率。

東盟祕書處2021年7月公佈的東盟勞動生產率研究報告表明,2018年,泰、越的勞動力人均年度產出分別為30,840美元和12,740美元,泰國的生產率是越南的2倍多;1971至2018年間,泰國勞動力人均年度生產率提高了3.44%,而越南提高了2.81%。可見,泰國的勞動力素質更高,生產率更高,價效比更高。

隨著外國投資的湧入,兩國都在一些區域性出現“用工荒”。在越南,韓、日大品牌一旦在某個園區落地,一定會吸引當地甚至周邊省份的大量勞動力,導致當地工資飛漲而勞動力不足。在北部一個很不發達的省,2020年的時候月薪500美元可以很容易招到工人,而現在當地建了一些日本的工廠,中資企業出500美元已經很難招到人了。在泰國,政府最近預測至少需要新增50萬工人。

在本國勞動力不足的形勢下,對外國人就業的限制程度將決定企業補充勞動力的難度。越南法律嚴格限制勞務工人的輸入,只允許符合條件的高階管理人員、專家和技術人員入境就業。泰國也限制外籍普通勞工到本國工作,原則上只歡迎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投資者,但同時又允許從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這四個周邊國家引進勞務工人。因此,在泰國的工業區內,中資企業僱用這四國勞工的情形十分普遍。

投資者權益保護

投資者在東道國實際投入資金後,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就成為投資者最關心的問題。

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並未有統一的標準。為便於比較,我們可以參考世界銀行的營商便利度指數。世界銀行自2002年起就對全球大多數經濟體進行該項評分。

根據最新的2020年度評分結果,在190個經濟體中,泰國總成績排21名,越南排70名。在“保護小股東”和“合同執行”這兩個細分領域,越南的排名也落後於泰國。尤其是在“合同執行”指標上,根據模擬案例得出的爭議解決所需時長,泰國比越南多5%,而越南的爭議解決成本佔爭議金額的比重卻比泰國高出近一倍,顯示越南的爭議解決成本更高。

由於外國投資者相對東道國政府的弱勢,投資者與東道國的爭議解決情況更值得關注。《關於解決國家和其他國家國民投資爭端公約》(簡稱“《華盛頓公約》”)是關於解決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投資爭端的最重要國際條約。根據該公約,投資者有權將與東道國政府之間的投資爭議提交國際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調解,東道國政府有義務執行調解或仲裁的結果。目前,泰國簽署了該公約但至今未批准。越南沒有簽署該公約。但泰國和越南與其他國家包括中國簽訂的投資協議,一般都允許投資者將與東道國政府的投資爭議提交國際仲裁。

根據聯合國貿發會(UNCTAD)的統計,迄今泰國政府作為一方與外國投資者發生爭議的案件一共有兩起,分別涉及德國和澳大利亞投資者,其中涉及德國投資者的案件已結案,投資者勝訴。而越南政府作為一方與外國投資者發生爭議案件一共有八起,分別涉及韓、英、美、荷、法國投資者,其中中止一起、和解一起、裁決四起,在裁決的案件中,越南政府勝訴三起,投資者勝訴一起。可見,外國投資者與越南政府的投資爭議更多,而勝訴概率更低。

貿易制裁風險

解決了在泰國或越南的生產問題之後,投資者要關心產品能不能順利出口到歐美市場。這裡涉及遭遇貿易制裁的風險。以美國市場為例,第一類貿易制裁是反傾銷、反補貼(俗稱“雙反”)措施。

根據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的統計,泰國和越南產品至今分別遭受了美國56次雙反調查,其中19次是泰國和越南產品共同作為被調查物件。兩國遭受的美國雙反調查數量的第一個高峰出現在2012至2014年間,第二個高峰出現在2019至2021年間,而且案件總數比前一個高峰多。這與泰越近年對美出口激增的趨勢十分吻合。

第二類貿易制裁是反規避措施。根據WTO規則,為了防止出口商規避反傾銷反補貼措施,進口國還有權對出口商通過第三國轉口等行為展開反規避調查。以美國為例。美國自2016年起依據《2015年海關執行和保護法》開展反規避調查,迄今一共發起了68個調查,大部分是針對中國產品通過第三國規避雙反措施的。其中,涉及以泰國作為中轉國的案件有10起,涉及以越南作為中轉國的案件有9起。

越南還面臨第三種也是更嚴重的貿易制裁措施,就是美國的301調查。美國近年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對某些國家實施特別關稅或其他限制措施,以保護美國產業免受所謂“不公平貿易做法”的損害。迄今為止,美國一共發起了六起301調查,其中歐盟遭遇兩起、中國遭遇一起。而越南獨佔兩起,都在2020年10月發起。越南遭受的第一起301調查是關於越南向美國出口非法砍伐的原木,另一起是關於越南操縱匯率導致越南盾被不合理地低估。兩起案件都由美越雙方政府簽訂協議而結案。關於第二起案件,美國財政部與越南央行於2021年7月19日達成協議,越南承諾繼續改善貨幣政策的透明度並提高匯率的靈活度,而美國同意暫不對越南採取制裁,但將保持對越南履行承諾的密切監督。

如前文所述,越南的匯率是受到政府嚴格控制的,匯率在政府控制下持續貶值是越南遭受美國301調查的主要原因。我們看到,今年1月底開始,越南盾兌美元又進入了快速貶值通道。越南是否會再次招致美國的301調查甚至制裁?投資越南的中國企業需保持警惕。

基於正確認知的理性選擇

綜合上面的比較,我們可以說,作為中國產品的中轉地和生產地,泰國和越南各有特色、互有長短,無法簡單地做出孰優孰劣的評定。而中國投資者對這兩個國家也各有所好。例如,同為寵物食品的製造商,乖寶股份和佩蒂股份(300673)即作出不同的選擇。2015 年8 月,乖寶泰國有限公司成立,從事寵物食品的生產和銷售,2021年度該公司總資產為人民幣38,394.98萬元,淨利潤為人民幣5,288.84萬元。2013年4月,佩蒂股份設立越南好嚼有限公司,從事寵物食品的生產和銷售,2021年度越南好嚼的總資產為人民幣40,335.30萬元,淨利潤為人民幣4,875.88萬元;2017 年 3 月,佩蒂股份的另一家子公司越南巴啦啦食品有限公司成立,同樣從事寵物食品的生產和銷售,2021年度的總資產為人民幣13,950.98萬元,淨利潤為人民幣6,002.94萬元。

對投資目的地的選擇,即體現了投資者的經營戰略,也反映了投資者對目的地投資環境尤其是法制環境的理解和判斷。唯有全面、深入和辯證地認識和了解目的地的投資環境,才能做出最切合投資者實際、最符合投資者利益的選擇。對於泰國和越南,中國投資者也應有這種思路。

(作者系恆都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