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和林:金融科技發展規劃出臺 高質量推進金融數字化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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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領袖|盤和林

近日,人民銀行印發了《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22-2025年)》。《規劃》提出新時期金融科技發展指導意見,明確金融數字化轉型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實施保障。

這一規劃無疑給未來三年金融科技行業發展指明瞭數字化轉型的發展方向。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金融業在未來應充分發揮金融科技賦能作用,實現高質量發展。

以數字技術為核心的金融科技將啟用金融業發展新動能。一方面,在數字化賦能下傳統金融行業能夠優化現有業務,實現提質增效。另一方面,通過金融、智慧演算法、資料的融合,金融業將數字化貫穿金融服務全流程,實現金融科技創新和金融場景創新,拓寬金融業行業邊界,讓金融服務內容更加多元,挖掘使用者更多潛在需求,提升使用者黏性和服務體驗。

《規劃》的八個重點任務中,特別提到了要建設“綠色高可用資料中心”,夯實金融創新發展的“數字底座”。當前,資料中心已經成為金融科技的基礎涉水,而隨之而來出現了一些問題,其一是資料中心供應不足,其二是資料中心能耗問題。為此,一方面要強調夯實底座,加大資料中心建設,提高資料中心易用性和覆蓋率;另一方面應利用綠色計算為資料中心降低能耗,以節能、環保為標準,建立健全綠色資料中心能源資源監管體系,這也高度契合我國現在的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

值得注意的是,《規劃》提出要全面加強資料能力建設,在保障安全和隱私前提下推動資料有序共享與綜合應用,充分啟用資料要素潛能,有力提升金融服務質效。規劃強調了資料要素流通的重要性,抓住了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的核心要素。

資料要素在金融科技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經濟社會價值,金融業作為資料密集型和科技驅動型行業,在資料共享和徵信體系建設中還需注意以下方面:

第一,尋求金融徵信和資料安全之間的平衡,關鍵在於將徵信體系從金融機構中分離出來,讓徵信機構成為獨立於金融業的第三方機構,使之更加專注於資料和資訊分析,並且嚴格遵照合規合法的方式使用使用者資訊。

第二,通過開放銀行實現資料互聯互通。例如參與開放銀行生態圈的市場主題眾多,其中銀行負責提供資料介面,監管機構搭建資訊互動平臺,徵信機構需在嚴格維護資料隱私的前提下使用銀行資料展開專業的徵信服務。

在數字技術蓬勃興起的時代,金融科技嚴監管成為重中之重。《規劃》提出的八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其中涉及金融科技嚴監管的就包括“健全金融科技治理體系”“強化數字化監管能力建設”兩項,金融科技監管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金融核心是風控,風控的未來是智慧風控,而智慧風控依賴於使用者資訊和資料。因此,金融機構應用使用者資訊和採集資料的需求存在一定合理性。當前,需平衡資料需求與使用合法性之間的關係,既要滿足金融機構的資料需求,加強資料要求的流通,也要在規則上杜絕金融機構違規使用使用者資訊和資料的行為。例如,監管科技創新可以通過“監管沙盒”的模式來對金融創新進行監管試點,積累監管經驗。與此同時,監管科技可以接入到被監管方資料系統當中,採取實時異常點監測的方法來開展監管,對安全風險漏洞進行及時的處置。另外,還需進一步加大對金融監管科技的研發投入,提升金融科技創新能力,以數字化賦能構建智慧風控體系,多維度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隨著數字與金融的深度融合,未來的金融監管將遵循“穿透式”理念、“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朝著更加精準、深入的方向發展。

此外,規劃還提出,要推動我國金融科技從“立柱架樑”全面邁入“積厚成勢”新階段,力爭到2025年實現整體水平與核心競爭力跨越式提升。要實現這一跨越式提升,需在法律、市場、技術等方面繼續下足功夫:

在法律層面,在政策上進一步完善治理體系,尤其是對於金融機構使用使用者資料和資訊開展風控,需要理順資料權益,建立隱私保護聯防聯控機制,明確金融和科技在資料應用下的風險邊界,要給予使用者知情權和同意權。

在市場層面,要突破傳統場景,推動嵌入式金融和場景金融的發展,以應用為準繩,並以場景應用為基礎,以金融科技拓展金融業邊界;推動資料要素交易市場規範標準化發展,需要完善資料要素流通體系,推動開放銀行,將資料提供給金融科技企業,以推動金融科技,尤其是智慧金融的發展。

在技術層面,可以藉助區塊鏈等技術,確保資料的專事專用、可用不可見,高效安全發揮資料生產要素價值,做好權屬分離,在保障資料所有權及的基礎上實現資料有序流轉和應用;築牢金融與科技之間的風險防火牆,規範金融科技安全化管理,防範技術風險向金融風險傳遞。

在數字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金融業要想真正實現數字化轉型,需把握好金融科技這一工具,重塑數字化時代下的底層邏輯,將數字化創新與業務充分融合,推動金融業務的經營模式、管理方式的變革和優化,提升金融核心競爭力。同時實現跨行業滲透互動,發揮各自在技術、渠道、產品和服務等方面的優勢,構建開放共贏的金融新生態圈才是大勢所趨。(作者系工信部資訊通訊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

(本文作者介紹: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